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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基金会么?

2019-12-31 韩良家族信托团队 字号

【摘要】基金会是为实现特定目的,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而成立的法人。基金会诞生于大陆法系国家,最初用于慈善目的。本文将从基金会的法律特征、分类和功能三个方面对基金会进行阐述,带大家初步了解基金会。



一、基金会的起源与发展


基金会是为实现特定目的,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而成立的法人。基金会实际上是可追溯至中世纪(5世纪—15世纪)时期的大陆法系概念,它的起源与修道院和其他慈善组织息息相关。面对“被所有修道士抛弃的修道院应属于谁的财产”的问题,拉韦纳大主教摩西建议,无论修道士是否占用或遗弃修道院,修道院属于其自身。在这里,财产不再属于自然人,而是一个抽象主体。


基金会诞生于大陆法系国家,最初用于慈善目的。到19世纪末,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社会财富大量积累,基金会更多地被用于工业和私人目的,私益基金会产生。在普通法系国家,因有信托的存在,基金会的发展具有一定局限性。在信托诞生地英国,私人的财产管理均以信托为之,基金会只能用于慈善目的,受《慈善法》监管。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鼓励捐赠的宗教文化影响,美国慈善基金会发展迅猛,无论是在基金会数量还是规模上,都已是最为发达的国家。


二、基金会的法律特征


(一)基金会具有法人资格


各国法律对基金会的定义略有差异,但是均认可基金会的法人资格。这一点与信托不同,信托是一种连接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法律关系,并无法律主体资格。而基金会设立后,便具有法人资格,通过其下设的理事会按照基金会的章程具体实施民事行为,并由基金会承担法律责任。


(二)基金会拥有财产所有权


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拥有财产的完整所有权。发起人将财产捐赠给基金会,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基金会,发起人不再对该部分财产拥有权益。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受益人亦对基金会财产无所有权。与信托相比,基金会的财产所有权设计更为清晰和简单。基金会财产所有权完全属于基金会,受益人只享有请求理事会分配利益的权利。


(三)基金会的财产独立


基金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独立于发起人、受益人的财产,只得用于实现基金会的设立目的以及偿还由此可能产生的债务,对发起人或受益人的个人债务无偿还义务。发起人作为基金会的捐赠人,将财产转移至基金会,基金会已经成为财产新的所有权人,该部分财产与不再属于发起人。受益人可以从基金会财产中获得收益,但这种受益权属于未来权益,只有满足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后方能获得,受益人本身不占有、管理或控制基金会财产,因此基金会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原有财产。


(四)基金会可长期存续


基金会作为法人,只要符合章程规定,通常可以实现长期存续。除马耳他规定私益基金会的存续期间为100年, 其他国家和地区尚无未限制基金会存续期限的规定。但在信托领域,很多国家设有“反永续规则”,导致存续期间有限,如新加坡信托期限最长为100年,开曼为150年,BVI为360年。


三、基金会的分类


根据设立的目的,基金会可以分为公益基金会、私益基金会和混合基金会。

(一)公益基金会


公益基金会是指以公共利益或慈善为目的的基金会,是实践中数量最广的基金会。我国大陆和台湾的基金会都属于公益基金会,如老牛基金会、壹基金会等。


(二)私益基金会


私益基金会则是为实现个人或企业的目的,如将家庭成员作为基金会受益人,满足其生存、教育、发展所需,或利用基金会持有企业股权以保证股权集中。


(三)混合基金会


混合基金会则是指同时兼具公益目的与私益目的的基金会。列支敦士登、奥地利、巴拿马、德国、瑞士等国允许基金会同时服务于公益和私益目的。1847年,J.C.雅各布森建立嘉士伯啤酒厂,1876年建立嘉士伯基金会,由基金会持有嘉士伯集团30.3%的可转换股份,并享有75%的投票权。嘉士伯基金会的目标是:(1)拥有嘉士伯集团的控股权,确保对嘉士伯集团战略的决定性影响;(2)通过捐赠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嘉士伯基金会不但保证了企业长足发展,同时服务了社会公益。


四、基金会的功能


(一)财产保护


基金会财产具有独立性,可以实现财产保护的功能。发起人将财产捐赠给私益基金会后,该部分财产与发起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不再属于发起人继承、清算或偿还债务的财产,从而避免该部分财产被追偿或强制执行,起到财产保护的作用。受益人虽然在基金会享有受益权,但仅对基金会财产并无所有权,基金会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其他财产。因此对于基金会财产,受益人的债权人不得进行追偿。


(二)保障生活


基金会的发起人可将家族成员或其他特定成员作为基金会受益人,由基金会定期向他们分配利益,满足其生存、教育、发展所需。特别是通过基金会对财产的保护和管理,可以实现持续为未成年或缺乏财富管理能力的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有效避免受益人因不善管理或肆意挥霍以致生活困顿。


(三)实现企业股权集中


对于拥有企业股权的发起人而言,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向后代尤其是多位后代转移股权,极易导致股权分散,从而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权。当家庭成员之间的经营理念不同难以达成一致时,又会将公司运营置于僵局的境地。此外,还存在后代成员不善经营或无心经营家族企业的情形,以上因素都将影响企业的传承与发展。如果发起人将企业股权捐赠给基金会,基金会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持有股权,可以保障股权的完整和集中。


(四)开展慈善活动


基金会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载体。海外的比尔&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国内的李嘉诚基金会、老牛基金会、河仁慈善基金会等都是以基金会方式在医疗、教育、扶贫等多个领域开展慈善活动,为社会公益发展及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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