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京都所知识产权业务部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律师和法律专家队伍,长期从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网络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和实务,先后代理了商标侵权纠纷、专利技术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名誉权侵权纠纷、计算机软件保护等维权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和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业绩突出。
核心业务
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制订和施行
专利申请代理、专利权的维持、许可和转让
专利复审、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
商标、专利的文献检索、调查和监视
代理商标侵权证据调查、商标侵权投诉
代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注册商标争议案件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代理其他商标国际注册有关事宜
担任商标法律顾问,提供商标法律咨询,代写商标法律文书
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权登记、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以及马德里国际注册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
著作权及邻接权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计算机软件登记,域名法律咨询和域名登记
反盗版、反假冒
技术转让、专有技术许可、特许经营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
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集成电路的保护
常年法律顾问: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国家图书馆、北京创业投资协会等
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战略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包装联合会等
常年法律顾问: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法律顾问、粉娱(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等
常年法律顾问: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北京星传影视、北京瀚观国际广告公司、山楂树文化传播公司等
常年法律顾问: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远东第一监狱》、《望族》摄制组、周冰冰工作室、今古影视等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吉林省蓝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浙江某公司诉乐百氏、哇哈哈等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
钱月华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著作权侵权案(中国首例书籍装帧设计作品案)
香港金利来、北京王府井商场与LV商标权侵权纠纷、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法制快报社等名誉权纠纷案
国内首例开发销售网络外挂(传奇三)并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判处缓刑)、国内首例教辅图书侵犯教材著作权案件
王菲诉张某、北京凌云互动、海南天涯在线名誉权纠纷案(2008年十大案件之一,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
金山安全公司诉360董事长周鸿祎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微博第一案”,入选2011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被评为2005年娱乐界十大新闻事件的香港知名影星张某、谢某殴打内地演员王某系列诉讼案
潘长江与书法家苏铜著作权纠纷、石钟山与天津作家龙一著作权纠纷、著名广告人叶茂中与徐某某著作权纠纷
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著名作家石钟山著作权纠纷案、女星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
汪峰与深圳市华汪峰与深圳市华动飞天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创盟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动飞天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创盟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电影《生死速递》著作权属纠纷案、电影《少年阿虎》著作权转让纠纷案、电影《童话西游》著作权转让纠纷案
《超级女生》音像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南北笑星火辣辣》主持人合同纠纷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