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曹操墓“真实”的证明问题
2019-12-31 字号
柳波/文
自2009年12月河南安阳方面宣称发现曹操墓至今,当事方和围观者分为“挺曹”“倒曹”二派,争论不休。不断有人曝料,有人扔砖,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台, 忙得不亦乐乎。但尽管争得热闹,“炒”得厉害,甚至争和“炒”都超出了事件本身,偏离了争“炒”对象,但似乎谁也说服不了谁,谁的声音都是微风入林,激不 起涟漪,都是寂寞的来,寂寞的去。看起来真是乱象横生,乱的比麻还厉害。其实,如果我们静下心来,理理思路,就会发现所有真假争论的实质和核心其实是曹操墓“真实”的证明问题。找准了这个脉搏,则真假的争论完全多余,乱也大可不必。下面笔者试论述之。
一、谁来证明曹操墓“真实”:举证责任的分配
现在挺曹派强调有六大证据或更多证据证实曹操墓真实,倒曹派的质疑很好解释,质疑是外行的。倒曹派着重于披漏挺曹派有无造假等等。其实这二者的争论混淆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文物考古而言,哪怕你有一千个一万个细节是吻合的,是印证的,但只要有一点不符,那就不能说这个考古发现是成立的,否则就是不严谨、不 负责任的。在任何一个疑点没有排除前,只能称之为疑似,不能确定为“真实”。谁主张考古发现成立,必须证明所有的待证点都是符合的。挺曹派宣称曹操墓证实 就必须证实此点。就套用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而言,既然挺曹派主张墓穴真实,那就必须首先要证实“真实”,不能以反驳质疑者的质疑无理、外行来逃避自 己的责任。只有挺派证实了墓穴“真实”后,才谈得上批判批判者的不专业。至于倒曹派而言,完全没有必要抛出“造假”等言论以求驳斥挺派,只需静静的等待挺 曹派证实墓穴“真实”即可,只要挺曹派无法证实真实,无法排除人们的合理怀疑,挺曹派的主张就无法成立。只有倒曹派认为挺曹派的主张已被充分证实,且解释 了人们的所有怀疑后,才有必要抛出自己的重磅武器证实自己的观点。否则大可以冷眼向洋看世界,任由挺派“表演”。如果对上述分析进行总结,可归纳为两句 话,即证实曹操墓真实是挺曹派的责任,证实曹操墓虚假不是倒曹派的义务。
二、以何证明曹操墓“真实”:证据
上面论述了证实曹操墓真实是挺派的责任。接下来必须讨论挺派应以何证明曹操墓真实。简而言之是证据。何为证据?墓穴里的任何实物(当然必须客观真实)如石碑、大戟等以及墓穴本身都是证据。除此之外的任何实物,除非与墓穴有直接关联,列为证据实属牵强。尤其要明确的是,无论哪一个专家的观点和说法都只是其自己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意见,不是证据。任何专家的观点都不是证明曹操墓真实的证据。
三、如何证明曹操墓“真实”:证明方式
关于如何证明曹操墓“真实”,我拟从正反两方面阐述。
首先,从正面来说。
第一,必须审查证据本身是否客观真实,只有客观真实的证据才能用以证明待证墓穴的真实。这是说不是墓穴里的任何实物都一定能够证实曹操墓的真实,实物作为 证据的前提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哪怕明确写着曹操所用的某某物品,我们也必须先审查它是否真实客观。一定要有怀疑精神,不能一概采取拿来主义。否则就和网上 流传的一个笑话[2]一样了。
第二,必须审查证据和待证的墓穴真实是否具有关联性,即审查证据与墓穴真实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要注意,这种关联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且这 种联系是内在的、稳定的、有规律可循的。如对出土的写着“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石碑,必须审查魏武王是否是曹操、曹操是否使大戟,才能确定到底和曹操有 无关联。
第三,必须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同时由于考古研究的特殊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本事件来看,似乎不存在直接证据),排除所有 的合理疑点,得出确是曹操墓的唯一结论。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主要事实,间接证据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待证事实。举例说明之,比如挺曹 派谈到的一个证明逻辑,这个墓的墓主人有头疾,曹操有头疾,一个人有头疾,这是很难碰到的,这是一个个性化的信息。所以墓主人指向曹操。但是要注意,墓主 人有头疾这个信息哪里来的呢?是所谓墓里出土了“魏武王常所用慰项石”,而这个东西又是哪来的,据说是被盗走了,后来又从盗墓贼手中收缴过来。用图表示, 即盗墓贼—→“魏武王常所用慰项石—→头疾—→曹操。从图可以看出,盗墓贼、慰项石、头疾都是间接证据,排除不了合理怀疑,因为不知盗墓贼是谁,不能确定 慰项石从何而来,不能确定慰项(古语“项”指脖子)石就是治疗头疾,所以不能得出指向曹操的唯一结论。因此,这样的证明模式是不可取的。
主张曹操墓真实论者只有完成了上述三点,才可以说证实了墓穴“真实”。
其次,从反面来说,三种证明方式是错误的,也是可怕的。
1、收集现代以亳州为中心,从亳州到河南安阳,再到山东、安徽等几省的接合部曹姓和夏侯姓者DNA,用DNA技术辨别曹操后裔和河南汉魏大墓出土人骨”, 进而验证曹操墓的真伪。须知古往今来姓曹和夏侯者并非曹操一人,曹操身后,历史变迁,几经动乱,民族融合,男欢女爱,恩爱情仇,子孙何在,何以证明现被征 集的曹和夏侯姓者尽是曹操子孙,何以证明今人与曹操之血缘关系?且谁人能区分曹操之前曹姓人子孙和曹操之后曹姓人子孙呢?故不管今人DNA技术多么先进、多么严谨、多么科学,用之去验证曹操墓的真伪就是要实现一个客观上无法实现的目标。DNA技术有多先进、多严谨、多科学,此种证明方式就有多落后、多疏 漏、多伪科学、多不靠谱。
2、以专业权威话语霸权,质疑质疑者的非专业,以否定质疑来证明曹操墓的真实。此种言行过多地见诸报端、网络,不一一列举。殊不知,这种方式犯了科学研究 的大忌,须知科学有界限,探讨无禁区,不百家争鸣,哪来百花齐放。再说了,证明真实是挺曹方的责任啊!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己所欲,亦勿施于人”,你愿意说曹操墓是真的,非也逼着别人说曹操墓是真的,别人连质疑都不行了,别人不能独立发表意 见了?有人一质疑,马上回应以“不专业”、“外行话”,这是典型的学术霸权、霸王作风。如诚如此辈所言“不专业”、“外行话”,如果说外行人都看出问题 了,连外行人都说服不了,真不知这样的科学考古发现价值几何?墓穴真实是靠证据支持的,不是靠专业权威、学术霸权实现一言九鼎的。
3、以采取法律措施恐吓质疑者,维护自己的论断[3]。从性质上讲,这和上述2证明方式异曲同工,错误也雷同,也充分体现了行为人内心的虚弱。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一个科学考古发现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 推敲,怎么人家刚说了点不同意见,就受不了了,还要诉诸法律?即使当代人不提意见,如果后代人提了意见,你怎么办呢?究其实质,这是把学术之争转向为权利之争,以法律大棒扼杀不同意见,是对法律的误读和滥用。真如此,谁还敢冒法律风险而质疑?此作为贻害无穷。
四、沉思:真相为何难求
行文至此,根据上述对曹操墓“真实”证明问题的分析、披露的墓穴证据、各方表现,曹操墓是真是假,各位看官应该都已有了自己的答案。按说, 此事件并不复杂,但为何争吵不断,扑溯迷离,真相又在哪里?为何真相难求,引起了我的沉思。再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摘野菜死等等离奇死亡事件、记者被通缉、 谢朝平被抓、宜黄拆迁事件等等的真相,均是不了了之,不得而知。一个人不敢说真话,是个人的悲哀;公众无法知晓真相,恐怕就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了。
唉,唯有河南那墓穴保持着冷静和沉默,争吵的总是他人。
[1] 柳波,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会员。
[2] 笑话大致内容:一人在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叫卖东汉时期的一块石碑,众人问他何以证明这个石碑是东汉的,此人说当然有证据了,不信你看,说着就把石碑翻了过来,你看上面不是写着东汉某年某月刻制吗?众人皆笑。
[3] 见大河网2010年8月30日引自河南商报的报道,标题为《曹操高陵考古队领队回应造假称:再诽谤将诉诸法律》,摘要内容为:针对外界对曹操墓造假的质疑,8月27日,曹操高陵考古队领队潘伟斌对外发表声明,称将对“三国文化全国高层论坛”的组织者倪方六等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